劉南故意傷害案劉南母親親自來我所贈送錦旗
發布于:2018-01-23 點擊量:1257
2015年12月19日,我所接受劉南故意傷害申請再審一案劉南母親趙淑菊的委托,并指派李景玉、王萍二位律師作為其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了解到趙淑菊之前在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及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均予以駁回,遂二位律師及時調取全部卷宗材料,經過與當時辦案民警了解情況,多次會見服刑的劉南,代理人根據卷宗材料及案件事實起草了再審申請書,并及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審申請,自提交之日起代理人陪同趙淑菊去最高人民法院督促本案十余次,并多次與最高人民法院刑庭審判人員多次溝通,在經過代理人兩年多的努力下,最終,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16日做出了再審決定書,指令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再審。后代理人陪同趙淑菊去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兩次,歷經兩年多的努力,最終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7年12月28日作出刑事判決書,撤銷了一審判決,并將刑期從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改為有期徒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當事人對此結果表示非常滿意,并于2018年1月19日親自來我所贈送錦旗表達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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