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團出游遇車禍該向誰索賠?
發布于:2014-10-09 點擊量:619
典型案例:
2014年8月9日16時25分,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尼木縣境內,一輛旅游大巴車與一輛越野車和皮卡車碰撞,大巴車墜入懸崖,發生事故時,三輛車上共有55人,事故共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傷。這起特大交通事故,再度給旅游安全敲響了警鐘。市民在跟團出游過程中,如果遭遇交通事故,或出現意外情況,該如何維權和索賠呢?
1、跟團出游遇車禍該向誰索賠?
不同的車禍發生情形,索賠對象也應該是不一樣的。
因旅游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發生傷亡事故,旅游者可以向旅游的經營者索賠;
因旅游輔助服務者,如旅游車輛的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發生傷亡,旅游者可以向旅游輔助服務者索賠;如果旅游經營者對旅游輔助者沒有盡到謹慎選擇的義務,需要承擔補充責任。
如果發生車禍是第三方造成,旅游者可以選擇向第三方或旅游經營者索賠,一個是侵權,一個是違約。
2、李景玉律師給市民做提醒:
(1)參團出游,要提前了解所乘交通工具、了解車輛運營資質情況,才可放心出游;
(2)上車要系好安全帶,下車時或從車上取行李時一定要注意安全建議游客謹慎選擇“夜車團”,減少安全隱患;
(3)身份證一定要帶好;
(4)要仔細了解旅游合同。
(5)一定要買意外傷害保險。
(6)財物不要集中放。
(7)聽從旅游經營者、旅游輔助者的告知、警示,不參加不適合自身條件的旅游活動或項目。
(8)跟團時間觀念要強,出發時間、集合時間和地點、景點游玩時間一定要聽清,導游、司機電話要記好。
(9)不要擅自離團。
3、跟團出游,旅游糾紛應如何維權
旅游者應當保存好旅游合同、旅游發票、景點門票、醫療單據等,發生旅游服務質量問題或糾紛時,應保持冷靜,理性維權,或通過協商、調解、仲裁,甚至起訴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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