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到鄰居門前喝農藥后索賠,法院:不予支持!
發布于:2020-09-10 點擊量:232
多年前,家住南川區楠竹山鎮某村的袁某通過置換土地方式在自家房前修建一條入戶公路連通村主路用于日常出行。后同村金某、楊某搬遷至該路段沿線,并在當時對袁某進行了土地補償。
2019年,為方便村民出行,當地政府組織對入戶道路進行硬化。袁某認為,該入戶道路是自己修建,金某、王某必須對自己另行補償。
袁某為此與金某發生爭吵以及肢體沖突。隨后袁某回到家中拿上農藥,來到金某門前自行喝下農藥當場不省人事?,F場人員立即將袁某送至醫院,經搶救袁某脫離生命危險。后袁某起訴至南川法院要求金某賠償醫療費。
法院審理認為
農村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硬化農村入戶道路是為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方便村民出行。本案原告袁某為了一己私利,阻撓入戶道路硬化,為達到目的采取喝農藥這一過激手段,意圖迫使金某做出補償。
農藥系袁某爭吵未果后返回家中帶上并返回金某家門服用,袁某作為成年人,清楚服用農藥的后果。袁某本應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解決鄰里矛盾,卻自行服下農藥,從而產生醫療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對原告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
公民應該采取合理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人民法院堅決防止“誰能鬧誰有理”“誰橫誰有理”的“和稀泥”做法,讓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溫度,引導人民群眾合法維權。
(文中圖片來源于網絡)
供稿 :南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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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某為此與金某發生爭吵以及肢體沖突。隨后袁某回到家中拿上農藥,來到金某門前自行喝下農藥當場不省人事?,F場人員立即將袁某送至醫院,經搶救袁某脫離生命危險。后袁某起訴至南川法院要求金某賠償醫療費。
法院審理認為
農村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硬化農村入戶道路是為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方便村民出行。本案原告袁某為了一己私利,阻撓入戶道路硬化,為達到目的采取喝農藥這一過激手段,意圖迫使金某做出補償。
農藥系袁某爭吵未果后返回家中帶上并返回金某家門服用,袁某作為成年人,清楚服用農藥的后果。袁某本應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解決鄰里矛盾,卻自行服下農藥,從而產生醫療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對原告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
公民應該采取合理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人民法院堅決防止“誰能鬧誰有理”“誰橫誰有理”的“和稀泥”做法,讓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溫度,引導人民群眾合法維權。
(文中圖片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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